昆药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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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1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59,098,07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0.637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张梦珣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孙志强先生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书含律师、杨敏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44,357,555 | 99.0158 | 2,428,900 | 0.9842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54,381,271 | 98.9726 | 97,300 | 0.0212 | 4,619,500 | 1.006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收购昆明华润圣火药业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84,374,825 | 98.6997 | 2,428,900 | 1.3003 | 0 | 0 |
2 | 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82,086,925 | 97.4749 | 97,300 | 0.0520 | 4,619,500 | 2.4731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1为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1、2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4、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情况: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书含、杨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