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7-28  柳化股份(600423)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423 公司简称:柳化股份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赵敏因公出差在外陆胜云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柳化股份600423ST柳化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龙立萍吴宁
电话0772-25194340772-2519434
办公地址广西柳州市跃进路106号之八汇金国际26 层广西柳州市跃进路106号之八汇金国际26 层
电子信箱463445836@qq.comlhgf@vip.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519,708,496.80513,141,913.12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8,452,723.76436,830,628.080.3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6,266,043.1866,157,909.10-1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2,306.6610,622,208.43-7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29,669.9110,589,286.96-7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34,868.959,628,771.617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12.48减少1.9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30.013-76.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30.013-76.92

说明:1.本报告期,受下游企业开工不足、新增产能投产等不利因素影响,双氧水行业产能过剩明显,供需矛盾突出,竞争加剧,市场低迷,产品价格跌至近几年同期低点并长期维持低位运行,产品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2.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5.8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收到的现金大幅度增加。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0,64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5.22201,452,43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有法人6.1749,256,5290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国有法人3.1024,737,8430未知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8622,826,1670质押17,260,000
冻结22,826,16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国有法人2.7021,541,2770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有法人2.6120,838,5310未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其他2.4019,147,2310
郑俊生境内自然人1.139,053,0380未知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88,622,2830未知
周宇光境内自然人0.997,867,501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国有法人股股东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柳州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与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是一致行动人均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