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公司相关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11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大信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执业规范严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准确、完整。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