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9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8,790,086元。” | 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4,703,707元。” |
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78,790,086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604,703,707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党委(常委)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党委(常委)会应有公司党委常委2/3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常委)会决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民主方式进行。” |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党委(常委)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党委(常委)会应有公司党委常委1/2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常委)会决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用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民主方式进行。” |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