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发出,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监事郭志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如下:
郭志鑫: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四级监察官,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纪委科员、副主任科员、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科员、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主任、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现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