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股利分配、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分配股利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本议案所涉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在有效期内存在已购买部分单项产品尚未期满的情形,本议案所涉有关审批、操作、文件签署的相关安排有效期延长至该等单项产品到期办理
完毕相关结算事宜。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股利分配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