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5: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独立董事:王大树、杨言辰、祝雪松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