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有效控制融资成本,结合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等实际需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授信期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具体商业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