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9  冠豪高新(600433)公司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2023年9月7-8日,公司董事长谢先龙,董事、总经理李飞先生,董事张虹女士,副总经理刘立新先生,副总经理禚昊先生,财务负责人梁珉先生,董事会秘书丁国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及增持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接到谢先龙先生等7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其于2023年9月7-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5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本次增持前持股数(股)本次增持数量(股)本次买入价格(元/股)本次增持后持股数(股)增持后持股比例(%)
谢先龙董事长800,000100,0003.47-3.50900,0000.0487
李飞董事、总经理800,000100,0003.48-3.50900,0000.0487
张虹董事530,09450,0003.52580,0940.0314
刘立新副总经理500,00050,0003.52-3.53550,0000.0298
禚昊副总经理500,00050,0003.49550,0000.0298
梁珉财务负责人500,00050,0003.45-3.49550,0000.0298
丁国强董事会秘书500,00050,0003.53550,0000.0298
合计-4,130,094450,000-4,580,0940.2480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人员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高管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增持资金为个人的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也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