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副总经理刘立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刘立新先生因工作调整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立新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刘立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刘立新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刘立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筑牢公司安全生产防线,为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