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组织效能和管理效能,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撤销公司能源动力事业部,分别设置珠海、湛江基地能源动力部,相应承接原能源动力事业部的职能和人员。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由于部门职能调整,对《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目的,同意公司修订《投资管理制度》。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4)。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