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1  冠豪高新(600433)公司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锁条件,根据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注销3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07+0.25元/股),即2.4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25元/股),即2.5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限制性股票394,243,385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3,594,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至1,833,701,778元。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