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3-024)、《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4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27,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2.50元/股、最低价为2.4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285,769.34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8,779,96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9%,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3,857,976.0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