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2024-053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8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周海朝、刘剑等1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需对上述人员持有的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2,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07+0.25元/股),即2.45元/股。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8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