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8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飞先生,副总经理冯明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李飞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冯明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飞先生、冯明东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李飞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及法定代表人;冯明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聘任总经理的相关工作,在董事会正式聘任新任总经理前,由副总经理赵国红先生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冯明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李飞先生、冯明东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李飞先生和冯明东先生已向公司确认,其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提请公司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飞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冯明东先生在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