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20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2号《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大成基金等16家机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692,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股。截至2020年11月20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8,339.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985.05万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594,353.95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川华信验(2020)第008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置换前期中介机构费用等合计186.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167.57万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募集资金新增发行的213,692,5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2020年12月8日,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状态 |
1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 | 51050188083600003592 | 本次销户 |
2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431020100101457094 | 本次销户 |
3 |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511511330013000891935 | 本次销户 |
4 | 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 | 22900101040046721 | 本次销户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工厂项目、年产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工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282.6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3-100)。
根据公司2023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