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贝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瑞贝卡股票代码:600439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通讯地址: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9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人声明……………………………………………………………………2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第七节 备查文件…………………………………………………………………12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贝卡控股、控股股东、转让人 | 指 | 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瑞贝卡、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受让人 | 指 | 许玉梅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9号 |
法定代表人 | 郑有全 |
注册资本 | 495,000,000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6年6月23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经营范围 | 发制品行业投资;资源、能源类开发投资;城市建设投资;道路建设投资;公用事业及酒店旅游业投资(以上项目凡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需经审批的凭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237906177414 |
实际控制人 | 郑有全 |
通讯地址 | 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9号 |
邮政编码 | 461100 |
联系电话 | 0374-5169688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
郑有全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许昌 | 否 |
郑桂花 | 女 | 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许昌 | 否 |
刘丁榜 | 男 | 董事 | 中国 | 许昌 | 否 |
陆素月 | 女 | 董事 | 中国 | 许昌 | 否 |
陆振盈 | 男 | 董事 | 中国 | 许昌 | 否 |
武俊安 | 男 | 董事 | 中国 | 许昌 | 否 |
郑俊涛 | 男 | 董事 | 中国 | 许昌 | 否 |
郑文基 | 男 | 董事 | 中国 | 许昌 | 否 |
郑文青 | 女 | 董事 | 中国 | 许昌 | 否 |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受让人许玉梅通过股份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瑞贝卡的股份,以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也为上市公司引入稳定投资者,保证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瑞贝卡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瑞贝卡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贝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81,538,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许玉梅。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瑞贝卡控股 | 381,385,217 | 33.71 | 321,538,217 | 28.41 |
许玉梅 | 0 | 0 | 60,000,000 | 5.30 |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许玉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转让方):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受让方):许玉梅签订时间:2024年10月8日
2、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转让股份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瑞贝卡60,000,000(大写:陆仟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3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2.51元(即2024年9月30日收盘价2.78元/股的90%),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5060万元(大写
金额:壹亿伍仟零陆拾万元整)(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该价格系根据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
(2)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及付款过户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分叁期支付:
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一期转让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金额:伍仟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于2024年10月9日下午14:
00前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二期转让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金额:伍仟万元整),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函的两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否则乙方按延迟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期标的股份转
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三期转让款”)为人民币5060万元(大写金额:伍仟零陆
拾万元整),自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的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否则乙方按延迟支付价款的万分
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协议生效
双方均有义务促使本次交易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完成。若根据监管部门要求,
本次交易需要完成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或其他手续,双方均有义务相互配合以
尽快完成该等手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五、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贝卡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1,538,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1%;累计质押股数1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瑞贝卡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文件备置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有全签署日期:2024年10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尚集产业集聚区昌盛路666号 |
股票简称 | 瑞贝卡 | 股票代码 | 6004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9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381,538,217股 持股比例: 33.7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60,000,000股 变动比例: 5.3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有全签署日期: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