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维护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李结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结义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结义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李结义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7月1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李结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3、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为准;
5、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
6、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结义先生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结义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结义先生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