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4-026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改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4-027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4-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