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3-29  时代新材(600458)公司公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张丕杰先生、田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张丕杰先生、田明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