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郭俊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55号)。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贵研铂业关于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目的公告》(临2023-056号)。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就
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两项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一项议案,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是公司产品服务于生命健康领域的重大战略举措。通过本项目建设,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进一步补足贵金属材料领域中原料药的短板,构筑核心竞争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助推贵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一)贵研铂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