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期。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卫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修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修订后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282号)。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相关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