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士兰微(600460)公司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11,510,1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2.75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越先生、副总经理吴建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6,331,39597.866615,178,7952.1334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峰、谢昕辰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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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