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1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话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人数11人,实到董事人数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