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
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配售洪城转债5,294,640张,占发行总量的29.41%。
2021年1月7日公司收到水业集团告知函,其在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洪城转债180万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本次减持后,水业集团持有“洪城转债”3,494,640张,占发行总量的19.41%。
公司现收到水业集团告知函,2021年1月12日至2023年 8月11日期间,水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洪城转债180万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本次减持后,水业集团持有“洪城转债”1,694,640张,占发行总量的9.41%。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前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数量(张) | 本次减持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后占发行总量比例 |
水业集团 | 3,494,640 | 19.41% | 1,800,000 | 10% | 1,694,640 | 9.41% |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