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02  洪城环境(600461)公司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9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环保关于投资崇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BOT)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崇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BOT),有利于实现公司管控下的污水处理厂及其收集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的统一管理,是公司做强做大水务板块业务、实现下一阶段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项目布局,对夯实公司在江西省内水务行业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9)。(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鼎元生态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填埋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元生态”)协议

收购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填埋资产,可实现完善公司固废板块处理产业链,提升公司业绩增量空间,同时有利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鼎元生态协议收购环保能源飞灰填埋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0)。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刘顺保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契约化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曹名帅、毛艳平、李秋平、程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