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查股网  2024-04-17  洪城环境(600461)公司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 LTD.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5月7日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言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有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超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

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5.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6.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规划7.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9.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现代治理水平,持续加强公司科学规范运营能力,有力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全力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实现了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受董事会委托,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中国经济顶住了来自国外的风险挑战和国内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带来的下行压力,经济回暖提速。公司借力国家大环境向好态势,通过降本增效,提质增量,始终保持稳中求进的进取心,不断强化企业的竞争力,取得了顺势而上的经营成果。此外借助国家政策红利,公司发展迎来新模式新风口,加大了新产业新赛道布局力度,推动传统主营强基转型,不断提升产业链润滑性和安全性,同时继续保持高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在资本市场上的价值回归,推动公司朝着更高、更优、更强的方向迈进。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全力保持了经济指标的稳步增长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财务结构稳健、资产状况良好,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0.48亿元,较上期增长3.43%;利润总额14.77亿元,较上期增长11.82%;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83亿元,较上期增长12.59%;基本每股收益0.99元/股;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29.06亿元,同比增长9.21%;净资产为89.65亿元,

同比增长10.18%。2023年,公司自来水售水量39,570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0.37%,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量116,123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0.91%;天然气售气量52,462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2.30%;垃圾焚烧量94.83万吨,较上期下降1.31%;垃圾焚烧发电量43,914.91万千瓦时,较上期下降6.30%;热电联产发电量10,537.10万千瓦时,较上期增长7.54%;供热量105.67万吨,较上期增长32.29%;餐厨垃圾处理量8.24万吨,较上期增长39.42%;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量41.59万吨,较上期增长22.25%。

从主要收入构成情况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96,582.65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00%;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239,781.76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9.79%;实现燃气销售收入200,325.74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4.89%;实现给排水工程收入66,138.47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8.22%;实现污水环境工程收入74,355.26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24%;实现燃气工程安装收入33,209.07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3%;实现固废处理收入76,716.3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53%。

1.供水业务强引领,提升行业造血能力。报告期内,供水产能为194万立方米/日,新建管网270.86公里,改造39.54公里,加大对应急水源水质、机泵设备及原水管路的检测及维护力度,不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供水服务质量。大力拓展客户及业务范围,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户表改造及农改水项目,下沉式挖掘供水潜力;为布局直饮水新赛道,谋求供水新增长,统筹线上线下宣推,有力唱响管道直饮水好声音,通过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作有序市场开拓,对签约单位开展有条不紊的工程建设,就通水项目提供高品质运维服务,通过供水+直饮双轮驱动,促进水务营销工作稳步推进,力图在用户的创新服务体验与公司多元拓业盈利之间搭接良性循环回路,让直饮用户的口碑成为公司在市场上最宝贵的

无形资产。

2.污水项目提韧性,打通厂网一体脉络。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

369.85万立方米/日,公司紧跟国家、省、市水环境治理信息动态,稳步的进行项目承接,完成了进贤县、安义县、崇仁县、南昌县等一批“厂网一体化”网点布局,共计投资额37亿多元,实现从源头治理到终端处置闭环,并打造出省级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样板示范工程,后期将形成“孵化一批、建设一批、运维一批”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实现从项目数量更多、增势更快转变为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的更高质量、可持续增长的战略迭代发展。

3.燃气能源新突破,腾拓利润增长空间。报告期内,销气量5.25亿方,同比增长2.30%。全年改造老旧管网35公里,持续保障气足火旺,南昌燃气在服务品牌上下功夫,以优服务、惠民生为宗旨,在燃气安装审批业务上,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便民化场景化服务,体现了“燃气温度”;同时对传统市场持续挖掘新用户,激发新活力,加快对能源结构整合,将云湾站打造成“油、气、电、光伏”四位一体的综合能源示范点并建成投产运营,为综合能源增添新动力。光伏建设上,利用省内各级水厂、固废循环产业园区的土地资源优势,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打造低碳模式下的光伏水厂综合体,实现低能耗、低药耗的技术革新,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4.固废板块促发展,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报告期内,固废业务维持稳健运营,业绩稳定增长,成长动力充足。公司有效结合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方面进行存量整合,保持垃圾焚烧、热电联产、浓缩液、渗滤液、餐厨垃圾处理等各项业务联动机制,挖掘出新的增长空间;另一方面,积极对外寻求新的固废项目,完善固废产业体系,为大固废业务提供持续增长动力,辅之对园区内项目实施信息化建设管理,加快促进固废产业链融合发展,将南昌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成生态型,学习型,创新型园区。

5.资本运作立新功,释放平台量级效能。报告期内,为持续做大做优做强洪城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以资本+项目双轮驱动为导向,借力平台的虹吸效应,完成了一系列资本运作。按照公司“十四五”规划战略布局,为打通供水上下游产业链,收购了大股东旗下南昌工贸100%股权项目,实现水务板块的延链、补链;同时在固废业务上发力,成功收购大股东旗下飞灰填埋项目资产,完善垃圾焚烧业务尾端“最后一公里”;股权收购上也有大动作,完成了对中法水务双港供水50%股权收购,实现100%控制权,为进一步扩大供水市场份额再添新功;为提升国有企业管控力,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配合完成了水业集团收购投资集团持有的洪城环境全部股份。

6.市值管理开新局,增添发展续航动力。报告期内,以提升公司品质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为使命,促进公司价值提升。在股利回报上,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充沛现金流为支撑,更多向投资者展现高分红、高股息的红利资产;生产经营面上,在现有板块,生产经营稳健的同时,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市场化并购重组,激发经营活力;在协同效应上,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资本市场对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同,提振投资者信心;在关注度上,公司不仅入选“沪股通”标的名单,吸引更多海外投资者的关注和资金,同时还入选中证红利指数,充分彰显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稳健回报的认可。2023年的12月,洪城环境市值突破100亿大关,昂首阔步迈入了国内水务板块第一梯队。

(二)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了公司日常运作、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治理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13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都能够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就公司重大发展战略、人事选举聘任提名、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的高效决策及合规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2023年各专门委员会召开10次会议,其中战略发展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

2.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确保内幕信息依法合规登记管理。公司严格按照格式指引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共计77项,其中2022年年报和2023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均按预约时间如期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未出现延期披露情况,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了公司信息披露认可度和透明度。

3.完善法人治理和内控体系协同性

为充分发挥内控管理体系的有效监督和防范风险控制,对公司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做了进一步完善,通过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会体系的建设、执行,在强调以公司章程为准的法人规范治理下,融入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纪检监察“三

位一体”方式的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持续督导、财务审计等风险监督,不断加强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提升了法人代表及管理层对公司合规管控意识和多样化的治理方式,促进公司治理从本源上更加规范、严谨、有效,形成系统完备、横向协同、上下贯通、夯实管用的闭环管理体系。有力推动公司治理更有效率、生产经营更有效益、企业创新更有效果。

4.强化投资者关系维护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始终保持与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同一致性,以高分红、高股息率的行业新风向,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向好、投资活动现金流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步收窄的特征,及时敏锐的转化为公司宣传价值,通过多种形式的路演、反路演、策略会,与市场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与引导。积极做好与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善于借助媒体的正能量,树立和传播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持续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实地接待、网络邮件、电话沟通、业绩说明会、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方式,使更多的投资者对公司从了解认可走向信赖支持,促进公司实现价值回归。

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对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严格按照《洪城环境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近三年分红比例分别达到了60.12%、63.37%、50.03%,静态股息率高达5.2%。三年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4亿元,真金白银回报了广大投资者,实现了《分红规划》的目标。

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一)城镇供水

供水产业不仅是民生保障的传统行业,更是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朝阳产业。新时代的供水服务,着力聚焦于水质、水量这些最基本的服务保障,成为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由于中国直饮水业务的前景庞大且符合绿色低碳

发展新理念,直饮水这条供水分支新赛道,已经开始逐步发力。

2023年,公司全面启动管道直饮水业务,打造直饮水样板工程,为人们在饮用水方面不断追求更高标准提供有利保障。通过供水服务多年管理运营优势及良好口碑,我司已在部分区域学校、企业等开展直饮试点,还重点推进全市一批意向率较高的60个小区直饮宣贯,成熟后将全市推广,实现‘健康好水进万家’,以供水服务的提质增效助推群众生活向更高品质发展。

(二)污水处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精神,以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切入点,补齐设施短板,强化设施管护,以厂网一体化运维改革促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在污水收集与处理模式上变“厂网分离”为“厂网一体”,将污水处理厂与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管理维护统一打包运营,打通社会资本参与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的渠道,破解管网建设投入不足的难题,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目前公司已紧跟环保政策趋势,下沉至县级厂网一体化建设运维,去年已启动一批规模较大的厂网一体项目,后续将逐步有层次的对省内污水项目开展工程建设,从而提升污水收集效率、降低污水处理负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净化、美化、优化环境。

(三)清洁能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时间窗口,光伏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国家政策持续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目标到2025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示范项目,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未来在污水资源化战略下,光伏+水厂将大力推广。

我司目前在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中的垃圾填埋场80亩范围内进行光伏发电

项目阶段性建设,同时致力于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接下来将积极推进南昌市内自来水厂、污水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优化能源利用结构,开拓绿色能源领域,节约生产成本,为公司使用清洁能源及绿色低碳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四)固废处置

环保行业固废运营公司成长动力充足。对于垃圾焚烧公司,存量整合+大固废业务提供增长动力。一方面,“十四五”期间,伴随着垃圾焚烧行业进入成熟期及存量整合阶段,拥有项目拓展能力+装备技术能力+ 运营管理能力的龙头公司并购拓张的发展空间仍然广阔,精细化运营管理势必为上下游环保企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固废焚烧企业可以通过余热利用、蒸汽再热等多种技术手段,可有效助力余热回收利用,并通过对外供热的方式,提升热利用效率,支撑业绩持续增长。

公司将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择机稳步探索该领域,对现有存量整合并需求上下游产业链贯通,通过打造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对各项固废资源进行精细化管理运维,打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样板基地;另一方面持续扩大热电联产的优势,对外拓展产业优质标的,以期实现固废产业链的高效协同和效益最大化。

(五)环境治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江西省南昌市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指出,要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扎实推进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更加注重前端控污,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公司借助大股东南昌水业集团以本市各区污水厂为轴心辐射治理的“供排水

一体化、厂网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推动污水治理工作,提升城市生态水环境。同时与智慧水务、环境监测等细分领域形成协同发展的复合效应,统筹推进一揽子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包括智慧排水、雨污控制、水体生态修护等全方位产业发展进一步培育产业新动能和经济新增长点。

三、2024年工作规划

2024年,是“十四五”战略规划攻坚克难的一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打造中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的发展定位,保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基调,以新质生产力作为“助推器”赋能产业发展。锚定“项目攻坚、提质增效”重点任务,实施“六大效能提升工程”,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夯实“5+X”产业体系,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确保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朝着品牌做强、服务做优、产业做大的目标而奋斗。

(一)主营业务固本培基,项目推动提速赋能

为积极开辟新赛道、抢占新高地、塑造新优势,深化产业链生态圈融合,加快提升环境产业体系建设。近几年公司借助充沛现金流,为经营发展送“活水”。持续围绕“5+X”产业体系精耕细作,加快强链补链延链,通过摸排上下游头部企业,补齐产业链、完善供应链、优化创新链、拓展服务链,全力推动集群发展。以项目攻坚及资本运作为抓手,开展以下经营业务:(1)高位有序推进高品质管道直饮水项目,争取年底建成100个直饮水项目,实现直饮日供水量达400吨的目标;(2)继续实施“水务+光伏”工程项目,力争完成总装机容量100兆瓦的光伏电站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3)高标准建设南昌县、崇仁县等水环境治理项目,打造城市水环境治理示范工程;(4)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污水系统综合环境整治工程;(5)积极拓展若干个固废收并购项目,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6)推动以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

目为标的资本运作。

(二)品牌服务提档升级,营商环境深化优渥

在实施智慧数字服务方面,积极响应“数字政府”建设需求,切实融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字政府运行体系,打造南昌城区智慧水、气联网数字服务平台,整合优化客服体系,开展综合运营管理智慧化建设,实现运营管理关键指标可视化;在提升品牌效益方面,聚焦为民服务亲民化、便捷化,以提高用户满意度、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百姓获得“零跑腿”、“零投资”的实惠,着力在减环节、压时限方面,实行前置服务,提前工作布局,改变服务观念,加快水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建设,切实提高服务品质和效率,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营造百姓宜居的城市环境。

(三)资本平台承载能级,虹吸效应持续放大

公司在组织管理市场化、主营业务聚集化、产业投资资本化、资本运作多元化等多方面不断的寻求突破和创新,利用丰富的上市资源,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股权融资路径,有效降低财务杠杆、减少财务费用,加强上下游产业链联动,加速推进“厂网一体化”及固废产业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不断提升平台承载吸附能力,把存量资源充分开发和释放出来,立足实际抓紧布局实施一批未来产业,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同时积极抢抓国家战略“窗口期”,做好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环境治理等关键领域项目包装,通过资产证券化模式,推出一批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四)法人治理提质增优,管控精细有力有效

推进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一方面,通过精英管理层的掌舵,研究一批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发展举措;另一方面,将持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提质扩面,构建精准高效、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推动内控治理体系的集中统一监管,更好发挥

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优势。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实施“一企一策”“一厂一策”考核标准,增强考核结果的精准性、科学性和一致性。“事业富清机,净途引兴长”。2024年,公司将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净化环境的理念,紧扣环保产业战略机遇发展红利,聚焦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举,以人才、技术、项目为支撑,不断实现产业空间和结构布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转型升级,增值企业价值、提升品牌质量,始终保持对自然、生活与环境、城市与可持续未来的思索与执着,始终保持战略前瞻性,并努力回馈社会与投资者,争做经营有成就、责任有担当、行业有作为的全国一流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二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洪城环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利润分配方案等提出建议,对决策的指导思想及作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会议召开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2023 年1月1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市进贤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四)2023 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议案。

(七)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八)2023年7月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九)2023年8月1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十一)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洪城环保关于投资崇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BOT)

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鼎元生态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填埋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契约化协议的议案》。

(十二)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保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拟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项经营指标。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时严格执行了关联方回避制度,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中的职责和作用。公司在所有实施的工程建设和物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招标程序和要求办理。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继续落实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组织实施了对公司的重要子公司的财务、销售和工程项目管理等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了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了公司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三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编制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四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各位董事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员工的辛勤付出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聚焦“市场开拓、民生保障、提质增效”,打造精准定位、科学协同的产业格局,完善“5+X”环境产业体系,同时以“9+1”项目攻坚战为产业发展抓手,构建企业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双促进发展格局,确保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6-000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营业总收入804,826.83万元;利润总额147,731.58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287.42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99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94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4.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3.72%;上缴税费 4.51亿元。现就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和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2023年财务决算及分析

一、经营情况

1、产量:自来水售水量39,570万立方米,比上年39,426万立方米增加144万立方米,增幅0.37%;污水处理量116,123万立方米,比上年115,076万立方

米增加1,047万立方米,增幅0.91%。售气量52,462万立方米,比上年51,283万立方米增加1,179.00 万立方米,增幅2.30%;LNG销量450万公斤,比上年388万公斤增加62.00万公斤,增幅15.98%;CNG销量1,712万立方米,比上年1,763万立方米减少51.00万立方米,减幅2.89%。垃圾焚烧量94.83万吨,较上期下降1.31%;垃圾焚烧发电量43,914.91万千瓦时,较上期下降6.30%;热电联产发电量10,537.10万千瓦时,较上期增长7.54%;供热量105.67万吨,较上期增长32.29%;餐厨垃圾处理量8.24万吨,较上期增长39.42%;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量41.59万吨,较上期增长22.25%。

2、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实现788,661.47万元,上年实现768,774.57万元,同比增加19,886.90万元,增幅2.59%,其中:自来水销售收入96,582.65万元,同比增加3,148.05万元,增幅3.37%;给排水工程收入66,138.47万元,同比增加11,130.45万元,增幅20.23%;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239,781.76万元,同比增加10,449.92万元,增幅4.56%;污水环境工程收入74,355.26万元,同比减少-9,005.55万元,减幅10.80%;燃气销售收入200,325.74万元,同比增加9,989.89万元,增幅5.25%;燃气工程安装收入33,209.07万元,同比减少7,440.61万元,减幅18.30%;固废处理收入76,716.30万元,同比增加3,077.59万元,增幅4.18%;设计收入575.88万元,同比增加285.70万元,增幅98.45%;设备销售实现收入159.45万元,同比减少1,472.31万元,减幅90.23%;检测及运维服务476.24万元,同比增加396.73万元,增幅498.99%;光伏发电收入

242.99万元,同比减少143.56万元,减幅37.14%;产品销售收入97.67万元,同比减少500.15万元,减幅83.66%。

3、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实现16,165.36万元,同比增加6,794.07万元,增幅

72.50%,主要为管网排查服务费和综合服务业务收入增加。

4、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发生551,617.58万元,上年发生543,559.22万元,

同比增加8,058.36万元,增幅1.48%,其中:自来水销售成本53,441.19万元,同比减少787.05万元,减幅1.45%,主要为外购自来水成本减少;给排水工程成本51,036.92万元,同比增加11,070.05万元,增幅27.70%,主要为给排水工程项目同比增加;污水处理成本140,177.54万元,同比增加5,394.19万元,增幅4.00%,主要为无形资产摊销、污泥处置费和维修费增加;污水环境工程成本66,241.65万元,同比减少8,989.35万元,减幅11.95%,主要为污水项目减少;燃气销售成本180,592.04万元,同比增加392.46万元,增幅0.22%,主要为天然气采购量增加;燃气工程安装成本14,183.53万元,同比减少1,287.04万元,减幅8.32%,主要为工程量减少;固废处理成本44,973.05万元,同比增加3,655.45万元,增幅8.85%,主要为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增加;设计成本268.43万元,同比增加107.53万元,增幅66.83%;设备销售成本89.00万元,同比减少1,410.21万元,减幅94.06%(随设备销售收入减少);检测及运维成本339.44万元,同比增加301.05万元,增幅784.28%;光伏发电成本

205.11万元,同比增加23.55万元,增幅12.97%;产品销售成本69.68万元,同比减少403.57万元,减幅85.28%。

5、其他业务成本本年发生5,887.05万元,上年发生2,994.35万元,同比增加2,892.70万元,增幅96.61%,主要为综合服务成本增加。

6、税金及附加本年发生5,446.46万元,上年发生5,314.31万元,同比增加132.15万元,增幅2.49%,主要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增加。

7、销售费用本年发生23,499.38万元,上年发生22,593.83万元,同比增加905.55万元,增幅4.01%,主要为折旧费及资产摊销增加。

8、管理费用本年发生36,429.71万元,上年发生35,710.01万元,同比增加719.70万元,增幅2.02%,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及资产摊销增加。

9、研发费用本年发生12,676.59万元,上年发生12,140.21万元,同比增

加536.37万元,增幅4.42%,主要为折旧费及资产摊销增加。10、财务费用本年发生26,302.69万元,上年发生29,246.05万元,同比减少2,943.36万元,减幅10.06%,主要为利息支出减少。

11、其他收益本年发生8,333.82万元,上年发生5,076.03万元,同比增加3,257.79万元,增幅64.18%,主要为本期收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运维补贴款5,000万元。

12、投资收益本年实现587.36万元,上年实现500.87万元,同比增加86.49万元,增幅17.27%,主要为本期处置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产生利得。

13、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发生-2,203.63万元,上年发生-317.45万元,同比减少1,886.18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增加。

14、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发生-607.68万元,上年发生32.94万元,同比减少

640.62万元,主要为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增加。

15、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实现531.24万元,上年实现1,197.15万元,同比减少665.91万元,减幅55.62%,主要为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收益减少。

16、营业外收入本年实现1,446.29万元,上年实现546.15万元,同比增加

900.14万元,增幅164.81%,主要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产生营业外收入1,148.24万元。

17、营业外支出本年发生3,323.13万元,上年发生1,509.47万元,同比增加1,813.66万元,增幅120.15%,主要为税务罚款增加。

18、利润总额:本年实现利润总额147,731.58万元,上年实现132,114.09万元,同比增加15,617.49万元,增幅11.82%。

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287.42万元,上年实现96,176.44万元,同比增加12,110.98万元,增幅12.59%。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总额:本年为2,290,612.87万元,上年为2,097,522.72万元,同比增加193,090.16万元,增幅9.21%。

1、流动资产本年为554,944.25万元,同比增加74,885.64万元,增幅15.60%。其中:(1)货币资金263,538.60万元,同比增加28,290.93万元,增幅12.03%,主要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2)应收票据1,297.94万元,同比减少280.39万元,减幅17.77%,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减少;(3)应收账款178,268.52万元,同比增加38,345.48万元,增幅27.40%,主要为应收垃圾及污水处理费增加;(4)预付款项11,948.78万元,同比增加2,843.91万元,增幅31.24%,主要为预付燃气采购款增加;(5)其他应收款14,023.83万元,同比减少1,097.98万元,减幅7.26%,主要为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减少;(6)存货30,148.01万元,同比减少2,960.21万元,减幅8.94%,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减少;(7)合同资产37,108.22万元,同比增加10,693.36万元,增幅40.48%,主要为应收工程款和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增加;(8)其他流动资产18,610.37万元,同比减少949.46万元,减幅4.85%,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税金减少。

2、长期股权投资10,658.23万元,同比增加3,450.35万元,增幅47.87%,主要为本期处置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会计处理方法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

3、投资性房地产135.11万元,同比减少7.83万元,减幅5.47%。

4、固定资产478,958.01万元,同比增加3,341.60万元,增幅0.70%,主要为在建项目结转固定资产。

5、在建工程71,717.21万元,同比增加12,560.19万元,增幅21.23%,主

要为赣江市区段取水口优化调整工程投入增加。

6、无形资产1,011,733.97万元,同比减少2,755.68万元,减幅0.27%,主要为累计摊销增加。

7、长期待摊费用2,575.54万元,同比增加903.40万元,增幅54.03%,主要为燃气超期换表费增加。

8、递延所得税资产13,826.94万元,同比增加4,219.16万元,增幅43.91%。

9、其他非流动资产131,586.06万元,同比增加97,664.65万元,增幅

287.91%,主要为PPP项目合同资产增加。

公司总资产规模同比增加,仍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其占比较上年减少1.34个百分点,为75.77%),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为44.17%。

(二)负债总额:本年为1,394,117.91万元,上年为1,283,835.79万元,同比增加110,282.13万元,增幅8.59%。

1、流动负债本年为866,164.06万元,同比增加136,057.02万元,增幅18.64%,其中:(1)短期借款208,499.55万元,同比增加97,001.89万元,增幅87.00%,主要为信用借款增加;(2)应付票据9,308.60万元,同比减少2,661.20万元,减幅22.23%,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减少;(3)应付账款294,669.69万元,同比减少13,875.01万元,减幅4.50%;(4)预收账款0.61万元,同比减少

2.58万元,减幅80.91%,主要为预收房屋租金减少;(5)合同负债80,477.60万元,同比增加6,401.80万元,增幅8.64%,主要为预收水费、燃气费和工程款增加;(6)应付职工薪酬15,322.42万元,同比增加4,047.93万元,增幅35.90%,主要为本期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增加;(7)应交税费13,543.31万元,同比增加3,114.13万元,增幅29.86%,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8)其他应付款125,522.77万元,同比增加11,556.70万元,增幅10.14%,主要为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和股权收购款增加;(9)应付股利27,695.63

万元,同比增加11,515.84万元,增幅71.17%,主要为普通股股利增加;(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6,548.55万元,同比增加28,044.41万元,增幅47.94%,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11)其他流动负债32,270.95万元,同比增加2,428.95万元,增幅8.14%,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增加。

2、长期借款352,228.78万元,同比减少11,898.75万元,减幅3.27%,主要为抵押和质押借款减少。

3、应付债券140,593.23万元,同比减少16,873.75万元,减幅10.72%,主要为本期转股增加。

4、租赁负债7,345.01万元,同比减少549.07万元,减幅6.96%。

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392.74万元,同比减少76.45万元,减幅5.20%。

6、预计负债11,109.88万元,同比增加4,565.33万元,增幅69.76%,主要为特许经营权项目预计大修重置增加。

7、递延收益14,115.58万元,同比减少703.57万元,减幅4.75%,主要为

本期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1,067.94万元。

8、递延所得税负债1,168.63万元,同比减少238.64万元,减幅16.96%。公司负债规模同比减少,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总负债比重仍然较高,为62.13%。

(三)股东权益:本年为896,494.96万元,上年为813,686.93万元,同比增加82,808.03万元,增幅10.18%。

1、股本113,084.87万元,同比增加4,073.66万元,增幅3.74%,主要为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其他权益工具24,416.62万元,同比减少3,779.29万元,减幅13.40%,主要为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3、资本公积260,124.51万元,同比增加17,072.02万元,增幅7.02%,主要

为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4、专项储备2,123.57万元,同比减少334.16万元,减幅13.60%,主要为本期安全生产费减少。

5、盈余公积36,969.40万元,同比增加5,249.48万元,增幅16.55%,主要为根据当期净利润计提。

6、未分配利润357,154.30万元,同比增加55,584.55万元,增幅18.43%。

7、少数股东权益102,737.56万元,同比增加4,397.69万元,增幅4.47%。

三、财务评价指标

1、销售毛利率:30.73%;2、销售利润率:18.36%;3、资产负债率:60.86%;

4、流动比率:0.64;5、速动比率: 0.57;6、应收账款周转次数:5.06次;7、总资产周转率:0.37次;8、总资产报酬率:7.88%;9、现金比率:30.43%;10、利息保障倍数: 6.63;11、基本每股收益0.99元/股;1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4.44% ;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3.72%。

以上财务指标都在正常范围内,财务风险较小。

四、纳税情况

公司共计上缴税费45,111.28 万元,其中:增值税12,395.09万元、企业所得税25,282.76万元、房产税1,442.81万元、土地使用税1,722.55万元、个人所得税1,974.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46.48万元、教育费附加332.43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20.69万元、车船使用税14.14万元、印花税477.44万元、环境保护税78.1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424.65万元。

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更新改造计划100,823.64万元,实际完成支付42,118.30 万元,其中:母公司更新改造计划63,749.49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2,543.45万元,主要项目有:

(一)青云水厂(267.09万元)

其中:1、活性炭投加系统改造工程79.8万元;2、三期滤池清水阀AUMA电动执行器升级及二期滤池AUMA相关备件50.36万元;3、三期刮泥机主动轮(含电机)整体改造及二期反应池过渡区南边(小)刮泥机安装42.33万元;4、办公楼三层厕所改造22.15万元;5、三期滤池水冲电动蝶阀更换16.2万元;6、工控网络核心交换机及plc处理器模块7.8万元;7、 一期滤池现有设备备件采购5.85万元;8、次氯酸钠储罐超声波液位计相关备件及一泵房2#电机轴承配件5.1万元;9、西门子wincc连接数扩容及授权采购4.8万元;10、购置电脑及空调1.65万元;11、零星工程13.63万元;12、二期沉淀池南池清泥工程5.86万元;13、电机轴承维修3.56万元;14、白蚁防治3.4万元;15、变频器维保

2.75万元;16、党性教育基地1.85万元。

(二)朝阳水厂(244.33万元)

其中:1、一、二期吸水井联通改造工程82.92万元;2、朝阳水厂取水配电改造工程24.63万元;3、自动化改造18.68万元;4、活性炭投加系统改造工程

12.2万元; 5、电力系统改造9.3万元;6、取水泵房泵头真空系统改造5万元;

7、大门更换改造工程2.76万元;8、购置电脑三台1.57万元;9、二、三期滤池翻修工程73.27万元;10、离心机1台返厂大修14万元。

(三)长堎水厂(106.18万元)

其中:1、送水泵房水泵更新改造工程83.9万元;2、送水泵房行车改造工程9.8万元;3、一期斜管沉淀池进水闸阀更新改造4.2万元;4、化验室工作台

改造工程2.58万元;5、购置污水平衡池电动出泥阀2台2.39万元;6、购置台式电脑1台0.47万元;7、一期、二期滤池维修工程2.84万元。

(四)牛行水厂(155.18万元)

其中:1、一期滤池电动阀更新改造工程及购买二、三期滤池电动执行器

54.72万元;2、更换鼓风机回风阀、出风阀、反冲洗水泵出水阀电动阀工程35.8万元;3、排泥池更换2台排污泵工程16.99万元;4、浓缩池出泥总管增加1台污泥切割机工程13.28万元;5、购买脱泥设备备件10.22万元;6、购买低压送水泵房直流屏电池3.92万元;7、更换办公大楼大屏及中控室大屏解码器3.57万元;8、购买送水泵变频器3.4万元;9、购买PLC备件2.07万元;10、购买空调1.5万元;11、购买安全防护设备1.29万元;12、施耐德(APC)UPS三年维保4.92万元;13、沉淀池清淤工程3.5万元。

(五)红角洲水厂(106.91万元)

其中:1、自动化仪表改造安装费21.99万元;2、备品备件一批14.6万元;

3、平衡池仪表改造13.25万元;4、脱水车间两台离心机迁移改造10.77万元;

5、更换2#浓缩池搅拌机电机及减速器9.55万元;6、一期过渡区刮泥机改造7.5万元;7、自控系统上位机软件升级7.44万元;8、一泵房屋面防水工程5.08万元;9、取水泵房深井增加一套排污泵系统3.7万元;10、二泵房低压电容柜改造3.3万元;11、零星工程9.73万元。

(六)城东水厂(194.46万元)

其中:1、保利公变改专线可靠性电源改造116.55万元;2、英能加压站完善工程26.54万元;3、厂区高压电容柜改造18.49万元;4、购买超声波液位计10台7.79万元;5、一期加矾加氯管道老化更新7.49万元;6、购买abb压力传感器及电磁流量计2.9万元;7、优化活性炭加药管道1.51万元;8、零星工程9.21万元;9、化粪池雨水井清污及雨水管道修复3.98万元。

扬子洲水厂(35.12万元)其中:1、新增变频配电柜一台6.85万元;2、更新生产阀门4.17万元;3、更新反冲洗高位水箱进水管道1.43万元;4、更新办公电脑3台1.37万元;5、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费10.98万元;6、污水塘清泥4.6万元;7、零星工程3.69万元;8、办公楼卫生间翻修2.03万元。

(八)公司营销部门及机关(1992.37万元)

其中:1、生产技术中心行车维修、各类检测费、监控系统及应急工程等1336.61万元;2、各营业处改装电磁水表、远传大表费、抢修材料、办公设备及车辆费用等154万元;3、设施维护保养中心办公楼改造工程、车辆及办公设备等118.65万元;4、信息中心购置相关设备及公众号平台开发维护费用等

115.75万元;5、管网维护中心信息化调度中控室及车辆维修配件、抢修材料等

60.74万元;6、项目部菊花展工程59.42万元;7、广润门物业改造大楼设施工程等54.94万元;8、计划财务部建设财务共享平台费等22.18万元;9、客服中心车辆及办公设备等21.94万元;10、水务研发中心高企认定服务费及实验室管理系统17.33万元;11、调度中心零星维修及改造工程等13.5万元;12、其余零星开支17.31万元。

(九)供水管网改造(7432.33万元)

主要为城区给水管道新建、改造工程5815.93万元、抚州大街西延伸工程

766.95万元、新城大道DN600新建工程(昌西大道—陆院路)315.82万元、花果山路工程226.95万元、闸阀改造工程183.45万元、昌南大道(一标段)给水管道新建工程73.88万元、水表箱改造工程48.97万元、天祥东路给水管道新建工程0.38万元。

(十)项目中心(12009.48万元)

其中:1、工资、社保、福利及办公设备等353.65万元;2、红角洲水厂二

期30.08万元;3、牛行水厂二期工程1625.42万元;4、提标改造工程220.78万元;5、取水口优化工程9779.55万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孙)公司更新改造计划37074.15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9,574.85万元,主要项目有:

洪城环保八大片区购置进水提升泵变频器、自吸污水离心泵、磁悬浮鼓风机、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隔膜真空泵、潜水推流器等生产用设备以及厂区建筑物维修、厂区路面改造、高效沉淀池加装遮阳板及财务共享专线等6,730.41万元;萍乡环保购置细格栅回转式格栅除污机、搅拌机、回流管道改造、汽车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滤布滤池维修、电缆沟清理和厂区监控安装、厨房改造80.16万元;九江蓝天碧水环保购置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气动衬胶蝶阀、板框压滤机、进泥高压低流量泵、反洗缓冲池维修起重机等生产用设备以及板框滤布更换、污泥车轮胎、浓缩机滤布更换57.91万元;九江八里湖环保购置高效沉淀池遮顶棚、配水井安装套筒阀、剩污泵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板框滤布、纤维转盘滤布、污泥车轮胎18.5万元;景德镇环保购置标样核查模块、潜水推流器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脱泥机滤布9.21万元;温州洪城购置风机电源转换柜、潜水提升泵及潜水回流泵、脱泥机冲洗泵、聚铁药剂加药系统改造、进水在线总氮分析仪、进水在线总磷分析仪等生产用固定资产118.02万元;温州弘业购置不锈钢水泵、紫外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干燥箱、COD恒温加热器、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等生产用固定资产50.73万元;温州宏祥购置砂滤池10-17号出水阀、液体聚合氯化铝加药系统技改、污泥脱水间加药管整改、中控系统安装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滤池、格栅井清淤、滤头清洗

12.31万元;温州清波购置污泥库配套设施、电动执行器及配套电缆、污泥脱水房泥库地面破损重新硬化等7.25万元;丰城市洪投环保购置悬臂吊及配套设施、推流器及配套设施、餐桌椅、空调、厂区监控土建以及板框机滤布、窗帘、遮阳

围挡、盖板更换41.05万元;朝阳环保购置便携式溶氧仪、数采仪、北组细格栅、南北组回流泵控制柜(户外型)、格力柜机、叠螺压榨机更换、9#曝气机更换等生产用设备以及厂容厂貌升级改造(含路面)、池体清淤泥、零星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涉河建设审批等64.61万元;辽宁环保购置气体活性炭吸附系统、滤池石英砂滤料、曝气管膜片、内回流泵、碳源投加装置、沉淀池斜管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西门子鼓风机深度保养、脱水机维护保养、鼓风机主管道维修、二沉池井维修等539.84万元;盖州环保购置正压式呼吸机、手持式DO测定仪、PAM螺杆加药泵、国产变频器、PAC隔膜加药泵、高效滤池提升泵增加变频器等生产用固定资产以及厂区建筑物大门维修、厂外进水管线维护及井室清淤、办公系统维护费、零星维修等15.16万元;城北污水购置水质自动采样器、分析仪、加药系统、办公桌椅以及零星工程52.86万元;城东污水购置电脑、打印机、紫外线灯管以及精密过滤器叠梁闸改造、粗格栅抓斗除污机改造、中水管网改造、细格栅网改造、加药间PAC数字泵改造、生产池修补、停车棚改造、厂区文化建设等

38.98万元;湾里水司购置电脑、空调、电动排污阀以及罗亭水厂网格反应池墙体修复、水表箱更换、窨井维修费用、全年抢修维修供水设施费用、更换办公区域标识及新增安全警示标牌、乌井水厂虹吸滤池改造等102.76万元;安义水司购置电脑、点钞机以及净水厂5万吨改扩建项目、北外环连接处DN1000管道迁改工程、花园路及向阳路等管道安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自来水改造施工、党员活动室改造、老办公楼车棚改造等1,362.32万元;工程公司购置电脑、空调、打印机、车辆等21.12万元;直饮水分公司购置电脑、复扫一体机、会议大屏幕、空调、车辆、管家婆软件、家具、水质检测仪、绘图仪以及团结路新办公区域破损门窗更换、广联达5用户年费版、固话、网络、合约印刷费、直饮水宣传片制作费等268.27万元;绿源设计所购置电脑、净水器等3.69万元;二次供水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空调、食堂设备等以及泵房监控平台客户端升

级、增设视频服务器、南钢、南齿等加压泵站202.51万元;赣江新区水务购置空调0.63万元;定南县绿源管网购置扫描仪、高拍仪、潜望镜4.5万元;鼎智检测购置分析仪、电脑、检验设备、办公家具、体育器材等71.69万元;思创机电购置桌椅0.5万元;绿源光伏更换多晶硅光伏板、电器维保、后台系统设置

100.15万元;鼎元生态购置电脑、相机、打印机、桌椅等以及固废园区环境空气在线监测、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数字化展示平台建设项目、麦园垃圾填埋场园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麦园垃圾填埋场园区雨水/污水/渗滤液处理尾水分流工程、办公楼给水管道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绿化工程、辅助办公楼装修、办公楼后配电间改造729.98万元;温州宏泽热电购置环保脱销设备、MGGH烟气脱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装置、破碎机、车间除尘、物料前端预分选装置、6A、6B喷淋机加除尘器、东料棚大地坑喷淋、输送线皮带减速机电机、板框压滤机整套、柱塞泵、污泥输送泵、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环保在线监控摄像设备、压力容器安全阀、废水在线监测流量计等1,406.4万元;洪城康恒购置打印机、电脑、空调、手摇式双柱双面密集架、高清监控设备、档案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以及飞灰暂存间、掺烧市政污泥或其他一般固废等事项环评变更、10KV配电系统用电回路加装电度表采购安装、飞灰固化暂存间、电气专业技术改造、地磅房增设磅单存放间、室外热控设备增加防雨罩、垃圾池楼顶采购工程、厂区局部路面改造、水处理系统更新改造、渗滤液站池顶管道改造254.07万元;洪源环境购置小型电动车、餐厨垃圾收运管理系统(含升级)、气体检测仪、4开门冰箱、电脑人众系统设备、流量计、起重机以及厂区智慧巡检、生化池盖板更换、安装厂区护栏、高低压电缆防渗、盐酸间修复改造等139.78万元;绿源环境购置和面机、台式电脑、空调以及南昌市麦园生活垃圾填埋场西渗滤液调节池清淤工程、两个厂区监控系统增设点位、强制循环泵起吊位加装、浓缩液项目MVR输送泵技改、厂区标识标牌、厂区自控仪器仪表及阀门、渗滤液

项目高压屏蔽泵、渗滤液项目生反系统、浓缩液项目MVR系统及预处理系统管道

61.78万元;蓝天碧水环保购置电脑、多功能打印机、工作车辆以及办公室维修工程、突发性应急采购和处置费59.98万元;新余蓝天碧水环保购置化验通风柜、台式低速离心机、化验高温台、紫外分光光度计、正磷酸盐分析仪、QH系列潜水轴流泵等以及安全标准化三级复审、提标改造项目“安全三同时”、绿篱绿化工程、企业标准化文化宣传及制作、曝气机连接方式改造、氧化沟清淤70.13万元;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购置潜浮式曝气机、曝气机减速箱、污泥螺杆泵、格力空调、会议室多媒体投影仪、COD在线仪表、进水提升泵等以及中水回用工程改造、厂内排水管管道维修、脱泥机滤布、进水泵房清淤、水解酸化池清淤

157.15万元;新余蓝天碧水渝水购置电脑、空调、传感器以及紫外线灯管、蓄电池7.07万元;南昌航空城污水处理厂购置污泥回流泵、溶解氧探头、超声波流量计、电脑以及脱泥机滤布、三级安全标准化建设3.54万元;南昌洪崖环保购置曝气机减速机、推流器、标准COD智能回流消解仪、DO探头、二沉池出水槽改造、空调、电脑、打印机以及脱泥机滤布、滤池滤布、池体外墙真石漆工程、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49.25万元;公用新能源购置电脑、打印机、沙发、牵引车、锅炉、管束车、办公家俱、搅拌机、购建充电桩、广汽传祺汽车等716.44万元;燃气公司购置车辆、电焊机、检测仪、定位手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以及管网改造及抢修、零星维修、安全隐患整改、超期服役表更换等5,944.13万元。这些专项的实施对公司保证安全优质供水、供气、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关于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

(一)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

股权,主营集中式供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维护修理、供水管道安装、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塑料管材、供水管网探漏、给排水技术咨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391.33万元,净资产4,508.66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11.92万元。

(二)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1,820.45万元,净资产1,298.08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40.38万元。

(三)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245.22万元,净资产15,108.22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93.28万元。

(四)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229.24万元,净资产3,668.69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62.45万元。

(五)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5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1,060.07万元,净资产7,665.21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91.17

万元。

(六)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股权,主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87.13万元,净资产-90.63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93万元。

(七)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服务;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8,120.19万元,净资产3,191.28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42.76万元。

(八)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80,186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051,187.95万元,净资产475,231.75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755.42万元。

(九)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总资产309,850.79万元,净资产59,820.18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272.00万元。

(十)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7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6,256.37万元,净资产2,503.51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7.89万元。

(十一)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股权,主营燃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勘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燃气器具生产,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动车充电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特种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53,124.17万元,净资产114,852.76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562.90万元。

(十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

股权,主营给排水工程勘查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建筑材料、水暖管道零件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7,507.62万元,净资产13,045.85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161.95万元。

(十三)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燃气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92.10万元,净资产9,190.97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5.82万元。

(十四)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63,438.41万元,净资产21,969.12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48.88万元。

(十五)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7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

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4,002.34万元,净资产18,439.05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40.81万元。

(十六)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260.83万元,净资产260.83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0.01万元。

(十七)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9.63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及管理相关的水厂、泵站、原水输水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总资产4,610.74万元,净资产4,012.76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23.05万元。

(十八)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6万元,公司拥有其80%股权,主营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5,915.03万元,净资产1,641.95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1.84万元。

(十九)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289.03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及配套管理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1,577.74万元,净资产10,371.87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26.93万元。

(二十)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6,558.48万元,净资产3,392.81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41.47万元。

(二十一)江西鼎智检测有限公司

江西鼎智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辐射监测,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国内贸易代理,市政设施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鼎智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5,013.85万元,净资产3,651.03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94.35万元。

(二十二)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67.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60,034.97万元,净资产17,980.47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48.87万元。

(二十三)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06.03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3,277.84万元,净资产21,290.44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

净利润1,897.08万元。

(二十四)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323,405.58万元,净资产115,986.67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404.57万元。

(二十五)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市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市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配套设施的开发、批发、零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6,716.65万元,净资产26,908.86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62.06万元。

(二十六)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取水;制水、集中式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修理;给排水设计安装、水暖配件安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8,530.83万元,净资产8,568.12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58.55万元。

(二十七)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5.58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

权,主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0,345.75万元,净资产7,493.59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971.07万元。

2024年财务预算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发展态势以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因素,本着“求真、务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4年财务预算。

一、主要经营指标预算

项目名称2024年预算数
自来水售水量(万立方米)39,930.15
污水处理量(万立方米)118,024.03
天然气售气量(万立方米)56,533
LNG(液化天然气)销量(公斤)410
CNG(压缩天然气)销量(万立方米)1,550
垃圾焚烧量(万吨)102.00
垃圾焚烧发电量(万千瓦时)42,781.14
热电联产发电量(万千瓦时)14,490.00
供热量(万吨)110.68
餐厨垃圾处理量(万吨)12.47
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量(万吨)37.05

二、公司2024年资金来源及支出预算

1、资金来源:1,820,081.98 万元

(1)年初银行存款:263,538.60万元

(2)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流入:913,443.39万元

(3)融资资金流入:643,100.00万元

2、资金支出1,733,100.86万元

(1)生产成本、费用支出:682,040.39万元

(2)税金支出:51,562.86万元

(3)更新改造支出:95,174.90万元

(4)对外投资:145,600.06万元

(5)还本付息:309,782.71万元

(6)预留生产周转资金:50,000.00万元

(7)股利分配:55,675.51万元

(8)-(34)项目建设资金合计:343,264.41万元

(8)湾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303.94万元
(9)湾里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760.78万元
(10)新余城东技改扩容项目:5,000.00万元
(11)麦园发电项目:11,000.00万元
(12)餐厨项目:200.00万元
(13)渗滤液浓缩液项目:4,000.00万元
(14)城北水厂二期:829.00万元
(15)城北水厂一期:1,200.00万元
(16)九望供水加压站:3,791.46万元
(17)牛行水厂二期:1,648.80万元
(18)取水口优化调整工程:9,926.20万元
(19)红角洲水厂二期工程:3,871.00万元
(20)团结路5号厂区提升改造工程:155.77万元
(21)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0.00万元
(22)定南县2018-2020年度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1,102.06万元
(23)永修工贸二期建设项目:900.00万元
(24)萍乡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800.00万元
(25)老鹳塘提标扩容项目:1,200.00万元
(26)温州开发区滨海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708.51万元
(27)樟树椿潭污水处理厂二万吨/天续建工程:2,552.26万元
(28)丰城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异地重建项目:2,300.00万元
(29)洪城环保提标扩容项目:210,909.22万元 (30)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611.00万元
(31)燃气管道建设安装:23,331.55万元
(32)光伏发电项目:43,000.00万元
(33)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10,000.00万元
(34)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2,142.86万元

2024年,公司将继续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绿色发展,净化环境的理念,紧扣环保产业战略机遇发展红利,聚焦产业与资本双轮驱动,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举,以人才、技术、项目为支撑,不断实现产业空间和结构布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转型升级,增值企业价值、提升品牌质量,始终保持对自然、生活与环境、城市与可持续未来的思索与执着,始终保持战略前瞻性,并努力回馈社会与投资者,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回报。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五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239,572,182.30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082,874,185.3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24,948,390.6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52,494,839.07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3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472,453,551.61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68,737,145.41元,减去2023年已分配股利474,533,814.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566,656,882.0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0,848,6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4.79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41,676,524.43元,剩余24,980,357.64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以上方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六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规划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明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未来三年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西省证监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在审慎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外部经济环境、过往盈利、现金流量状况和分红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规划》(以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三、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应且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分红规划。

(二)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三)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二)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分红规划的决策机制

(一)公司对分红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并按照本规划第三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二)公司对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并保证规划调整或变更条件和程序的合规和透明。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七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度公司向各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7,209.13万元,具体如下:

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对象2024年 预计额占2023年 营业收入比例2023年预计额2023年 实际发生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15,000.001.86%20,000.003,271.72
合计15,000.001.86%20,000.003,271.72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对象2024年 预计额占2023年 营业收入比例2023年预计额2023年 实际发生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60,000.007.46%100,000.0038,212.68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范围内的子公司40,000.004.97%3,500.00477.34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700.000.09%3,000.002,355.05
合计100,700.0012.52%106,500.0041,045.07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对象2024年 预计额占2023年 营业收入比例2023年预计额2023年 实际发生额
关联租赁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范围1,500.000.19%2,000.001,012.40
内的子公司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130.00%7.136.55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2.000.00%2.00
合计1,509.130.19%2,009.131,018.95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都是购买关联方商品或者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不会发生关联占款;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因此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八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商业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公司将向商业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902,780万元,其中新增金额人民币581,580万元,续借金额人民币321,200万元,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400,780万元的担保。具体借款计划如下:

1、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380,000万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

2、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19,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开具建设期保函及商业承兑汇票。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4、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320,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项目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其中22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3,000万元,用于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1,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4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4,68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30,1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7)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14,000万元,主要用于技改、扩建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8)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67,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投资项目。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79,780万元。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10,500万元,主要用于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贷款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2,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主要用于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

以上授予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78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如本担保事项获得通过后,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担保额度继续有效。在授权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九

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首批被财政部、证监会授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专项报告审核和验证。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酬将根据2024年的审计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议案十

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贯彻实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文)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文),根据江西证监局《关于推进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赣证监发[2012]35号)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酬将根据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