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的通知,其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水业集团于2023年10月16日与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水业集团以非公开协议方式现金收购市政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39,473,385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和《收购报告书》。
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临2023-078、临2024-007、临2024-013、临2024-020)。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4月1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水业集团
水业集团 | 365,431,172 | 29.79% | 404,904,557 | 33.01% |
市政投资
市政投资 | 39,473,385 | 3.22% | - | - |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上表中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末总股本为计算依据。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