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关于“洪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洪城环境(600461)公司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5.7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34元/股

●“洪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7月4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0077洪城转债可转债转股复牌2024/7/32024/7/4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洪城转债”,转债代码“110077”)。“洪城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98)。

2023年7月4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34元(含税)。因此,“洪城转债”转股价格从6.21元/股调整到5.7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073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洪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相应计算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因此,公司将对“洪城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在“洪城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的情况,本次调整公式为P1=P0-D,P0为5.78元/股,D为0.44073元,“洪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78元/股调整为5.3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洪城转债”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4年7月4日(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除息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