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有: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6月12日收盘价为0.99元/股,首次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若公司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后1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议,而后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2024年6月12日收盘价为0.99元/股,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公司其他相关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1、因(1)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4.02万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2024年年报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截止本公告日,被冻结金额6087.58元。现润泰供应链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目前尚未完成清算程序,如润泰供应链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存在承担预计16,700万元担保债务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已通过现金及实物资产补偿金额为14,391万元。
3、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5,350,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并被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4、2024年5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盛鑫元通通知,就与联储证券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2023]粤03执恢629号),深圳中院将于2024年6月13日10时至2024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公开拍卖盛鑫元通所持有的设定质押的公司69,800,000股(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盛鑫元通所持公司的6980万股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