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控股孙公司亳州纵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纵翔”)因涉及重大诉讼,可能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以后各期定期报告造成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由正转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1)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4.02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2024年年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袁硕先生函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袁硕先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大幅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风险
公司控股孙公司亳州纵翔因涉及重大诉讼,可能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以后各期定期报告造成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由正转负。经核实,亳州纵翔名下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双河路200号安徽泰睿国际建材家居生活广场S2#商业楼(整栋计179 套)房产已被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预查封,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生产经营风险
因(1)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4.02万元,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2024年年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