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6月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议案一:关于制定《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 5
议案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会主持人申请,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案,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负责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进行股东会表决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事项可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空港股份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五、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六、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三、选举计票、监票人员;
四、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一)《关于制定〈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股东或授权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大会决议;
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制定《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监管部门最新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
方案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的情况下,特制定本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一)制定原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公司经营为出发点,根据分管工作目标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与实际经营业绩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效率与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2.坚持激励与约束原则,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3.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原则,以落实岗位职责为重点,薪酬管理、综合考核与分类管理相结合,薪酬收入水平与岗位职责等紧密相关。
(二)薪酬构成及标准
1.非独立董事在控股股东任职的,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职责及其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3.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福利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70%。
(三)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3.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本方案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议案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前期,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分别申请35,000万元及30,000万元借款。根据天源建筑的资金情况及实际需要,经与空港开发协商,天源建筑拟申请将上述借款中的49,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利率不超过4.50%(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共44次,累计金额45,826.04万元(含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申请财务资助展期总额已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特此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全称 | 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10251810X4□不适用 |
| 法定代表人 | 安元芝 |
| 成立日期 | 1993/09/15 |
| 注册资本 | 32,958.763454万元人民币 |
| 实缴资本 | 32,958.763454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类型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 |
(三)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829,557.60万元,归母净资产174,517.8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173.11万元,实现净利润-33,482.4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839,115.62万元,归母净资产170,674.79万元;2026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36,877.61万元,实现净利润-3,280.1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源建筑拟向空港开发申请将前期合计49,00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期金额合计:49,000.00万元;
(二)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三)展期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公司及天源建筑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天源建筑资信条件及资金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原则。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在当前资金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为支持天源建筑经营发展,空港开发将前期借款进行展期,且无需公司及天源建筑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前期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前期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向空港开发申请借款明细如下:
(一)前期空港开发向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借款主体 | 借款金额 | 借款利率 | 借款期限 | 备注 |
| 天源建筑 | 35,000.00 | 不超过4.50% | 不超过1年 | 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
| 30,000.00 | 不超过4.50% | 不超过1年 | 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 |
| 合计 | 65,000.00 | - | - | - |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接受关联方借款展期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展期主体 | 本次借款展期金额合计 | 展期利率 | 展期期限 | 备注 |
| 天源建筑 | 49,000.00 | 不超过4.50% | 不超过1年 | 前述6.5亿元中的部分借款展期 |
六、《借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贷款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借款人: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展期;
(四)展期金额合计:49,000.00万元;
(五)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六)展期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空港开发与天源建筑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向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申请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特此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