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3: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65 证券简称:蓝光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原告
? 新增诉讼的涉案累计金额:27.73亿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具体影响金额
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出现的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向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起了诉讼或仲裁,现将近期案件涉及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重大诉讼基本情况:近期,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合计约
27.73亿元,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案件进展情况(相关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及执行):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
(三)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
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6日
附表一:蓝光发展新增重大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序号 | 原告 |
/
申请人 | 被告 |
/
被申请人 | 事由 |
/
仲裁请求主要内容 |
/
仲裁申请的时间 | 涉案金额(万元) |
/
仲裁机构 |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正惠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停工损失10710000 元及利息。
2025-04-02 1071.0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一审未开庭
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重庆华景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二:重庆中泓唯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
案件进展情况
2020
年
3 |
月16 日签署的《重庆悦江府项目 D03-2、D02-2 地块总包工程合同》;
二、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工程
款89524692.84元、逾期付款利息6963805.8元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支付延期管理费、停工期间工人窝工费等合计20639524.89元;
三、判令原告对重庆悦江府涉案工程折
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价款优先受偿权;
四、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在上
述诉讼请求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5-03-31 11712.8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一审未开庭
陕西有色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价款
12,833,168.32 |
元并支付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截至2025年1月31日止;支付延期给付价款的利息/违约金4,076,539.14元;被告向原告退还保证金
元。
2025-03-26 1700.97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一审未开庭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锐麒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判令成都金堂蓝光和骏向原告偿还
所欠借款本金24433.50万元并支付利息34563000.94元、罚息66620382.18元及复利10516683.53元;
二、判令保证人四川蓝光和骏、成都锐
麒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确认原告对成都金堂蓝光和骏位于
赵镇观岭大道1188号两宗住宅用地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该两宗土地的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确认原告对成都金堂蓝光“蓝光观
岭滨江水岸"地下车位在建工程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工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五、依法确认原告对四川蓝光和骏持有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的3254万元股权(持股比例100%)享有质权,并有权就该股权的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六、判令四川蓝光发展对四川蓝光和骏
作为保证人承担的前述第二项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02-27 35603.51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
合同纠纷
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票据利益14226320.83元。
2025-02-191422.63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成都合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等40家公司下属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一、判令成都合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
40家公司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合计682368907.99元;
二、判令对被告自贡蓝光和骏置业有限
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自贡市贡井区贡山壹号地下车库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判令对被告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
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车位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请求判令对被告成都郫县蓝光和骏
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国宁东路299号地下车位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判令蓝光发展对上述诉讼请求确定
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六、判令蓝光发展、蓝光和骏实业对上
述诉讼请求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5-02-17 68236.69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未开庭
安徽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4295879.59元及违约金;
二、请求确认在应付工程款范围内,原
告对位于成都市金堂县观岭大道1188号观岭滨江水岸三期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5-02-172429.59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浙商中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阿拉汀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
债权人撤销权
请求撤销被告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金鑫贸易合字(2019)200号、金鑫贸易合字(2019)060号、金鑫贸易合字(2019)032号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成都阿拉汀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2025-02-112099.22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
成都新都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香都同瑞置业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一、请求确认被告对原告的债权转让行
为合法有救;
二、判令由第三人直接向原告支付本金
16340.5万元;
三、请求确认被告与第三人股东成都瑞
卓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签订的《协议书》第二条无效。
2024-12-3016340.50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一: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自贡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四:成都百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五:四川兴川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六-八:廖磊、郭道书、吴泓卓被告九: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十:四川逸城骏逸置业有限公司
保理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债务本金
亿元、利息6066666.67元及逾期利息、律师师等;
二、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应向原告支付
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令原告有权与被告三至被告八协
议以其抵押给原告的不动产进行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前述抵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四、判令原告有权与被告九以其质押给
原告的被告十51%股权进行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前述股权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五、判令原告有权与被告十以其质押给
原告的泸州逸城 骏逸置业有限公司49%股权进行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前述股权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2024-12-25 30651.67
成渝金融法院
一审已开庭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山西红盛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二:山西坷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式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30425473.5元、利息2012210.95元,并支付停窝工等各项损失金额合计8532044.81元;
二、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列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决原告对蓝光·雍锦源启项目涉
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4-12-19 4096.97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小天竺支行
被告一:四川蓝光生态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成都高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
金4970万元以及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复利暂计算6123457.08元;
二、判令被告二就被告一的债务在其保
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令原告对被告三所有的位于成都
市高新区盛和三路81号3栋-1楼1号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4-12-04 5617.1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支付原告
工程款23976800.24元及违约金;
二、判令确认原告对涉案工程享有建设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确定的付款义
务,不能清偿 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024-11-272397.68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详见下表
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西安润潼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二:西安烨坤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
款76737900元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3161601元;
二、判决原告在被告一欠付的工程款、
违约金范围内对临潼蓝光长岛国际社区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所负上述全部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11-25 7989.95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支付原告
工程款30679499.43元及违约金;
二、判令确认原告对涉案工程享有建设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确定的付款义
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024-11-153067.95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详见下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三: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四至被告十二:、成都高新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金牛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成华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青羊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成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武侯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锦江灿琮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2亿元以及利息4833858.23元、罚息7445750元、复利112897.03元;
二、判令原告就被告二所有的位于成都
市双流县九江镇通江社区涉案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73.77%的价款对上项请求的债权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判令原告就被告三所有的位于成都
市郸县红光镇护国村一社、郫筒镇鹃城村十社的涉案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被告三、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四
川蓝光发展公司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四至被告十对上述债务承在其
最高额范围内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11-1213239.25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详见下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被告一: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100 |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共计2098703.34元;
二、判令原告就被告一所有的位于成都
市郫县红光镇护国村一社、郫简镇鹃城村十社的涉案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按抵押顺位在最高额本金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判令被告二至被告四对上述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11-06 2309.87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详见下表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本金1亿元、期间利息6961643.84元、逾期利息21632876.71元、利息违约金 3247976.99元、本金违约金 2260万元等。
2024-11-0515444.25
成渝金融法院
一审已开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成都郫都泓璟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三: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四至被告十四: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金牛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成华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青羊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成都成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武侯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锦江灿琮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偿还
原告借款本金14170万元及利息5707980.93元、罚息8792189.79元、复利133312.58元;
二、原告就被告二持有的被告三100%股
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原告就被告五持有的被告二100%股
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原告就被告三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郫
县红光镇护国村、郫筒镇鹃城村十社的涉宁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被告三、被告四、被告六对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被告七至被告十四在其最高额范围
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11-0415633.35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详见下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锐麒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判令金堂蓝光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
金24431.50万元、利息37576687.26元、罚息68579808.63元、复利11703075.44元;
二、判令蓝光和骏公司、锐麒公司对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令原告对金堂蓝光公司所有的位
于赵镇观岭大道1188号的土地、地下车位涉案在建工程以及蓝光和骏持有的金堂蓝光公司的股权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蓝光发展对蓝光和骏案涉保证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5-1-15 36217.46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判决,详见下表
公告编号:2025-001附表二:蓝光发展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相关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执行)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事由 |
诉讼请求金额(万元) | 受理法院或仲裁机构 |
/
仲裁裁决 |
/
/
执行主要内容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锐麒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36217.46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
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川
0193 |
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
一、金堂蓝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
原告借款本金24431.50万元、利息37576687.26元、罚息68579808.63元、复利11703075.44元;
二、蓝光和骏公司、锐麒公司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三、原告对金堂蓝光公司所有的位于赵镇观岭大道
1188号的土地及地下车位在建工程以及蓝光和骏持有的金堂蓝光公司100%股权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蓝光发展对蓝光和骏案涉保证责任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成都郫都泓璟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三: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四至被告十四: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金牛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成华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青羊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成都成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武侯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锦江灿琮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5633.35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4 |
)川
民初
22052 |
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一、被告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
告偿还本金14170万元、利息5707980.93元、罚息8792189.79元、复利133312.58元;
二、原告对被告二持有的被告三100%股权折价或拍卖
变卖价款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原告对被告五持有的被告二100%股权折价或拍卖
变卖价款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原告对被告三位于郫县红光镇 、郫筒镇涉案不动
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被告三、被告四、被告六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六、被告七至被告十四在其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被告一: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309.87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
民法院
锦江区人民法院(
)川
0104 |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偿还
本金2100万元并支付利息、复利;
二、原告对被告一位于郫县红光镇 、郫筒镇涉案不动
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按抵押顺位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被告二至被告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三: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四至被告十二:、成都高新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金牛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成华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青羊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成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武侯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锦江灿琮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3239.25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锦江区人民法院(
)川
0104 |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本
金1.2亿元、利息4833858.23元、罚息7445750元、复利112897.03元;
二、原告就被告二所有的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通
江社区涉案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在最高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原告就被告三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郸县红光镇护国
村一社、郫筒镇鹃城村十社的涉案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按抵押顺位优先受偿;
四、被告三、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四川蓝光发展公
司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四至被告十对上述债务承在其最高额范围内
担连带清偿责任。
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3067.95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呈贡区人民法院(
)云
0114 |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一、被告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9910560.97元、质保金796067.18元、防水质保金5.3万元及违约金,原告对其施工的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原告已提起上诉。
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2397.68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呈贡区人民法院(
)云
0114 |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一、被告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7547471.4元、质保金737152元及违约金,原告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原告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