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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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口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口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武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1,224,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 人,列席3 人,董事杨铿、卞宇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 人,列席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除上述人员,此外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5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5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普通股同意股数201,224,5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首席财务官汇报公司202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林涧、张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