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由监事会主席孙成先生签发。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三票,反对〇票,弃权〇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