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3-032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1月至7月 合同金额 | 8月至12月 预计合同金额 |
苏州贯龙电磁线有限公司 | 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86 | 200.00 |
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0 | 0.00 |
天津市百利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0.00 | 260.00 |
天津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0.00 | 300.00 | |
合 计 | / | / | 12.66 | 760.00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天发水电公司),
系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百利装备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永兴道106号,注册资本为捌亿叁仟捌佰肆拾万零伍仟叁佰伍拾元零肆角壹分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水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及技术咨询;工程机械、冶金、轧钢、锻压、水泥设备的设计、制造等。
2、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液压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95年12月2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注册资本为壹亿玖仟零柒拾伍万捌仟贰佰叁拾柒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有液压、汽动元件制造;机床设备、铸件的制造;机械工艺设计及咨询服务等。控股股东为百利装备集团。
3、天津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百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百利科技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1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和道12号A座,注册资本为壹仟零伍拾贰万贰仟叁佰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控股股东为液压集团(本公司持有百利科技公司45%股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能按协议履行,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贯龙电磁线有限公司、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向天发水电公司销售商品共计212.66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百利电气有限公司向液压集团、百利
科技公司出租部分房屋,租金总额含税金额为56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子公司已发生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定价。交易存在市场指导价格的,按市场价格交易;无可供参考市场价格的,原则上交易双方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不会逊于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股东之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三人,关联董事杨川先生、许健先生、李洲先生回避了表决,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本人提交了有关交易的资料,本人审阅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鉴于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企业,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独立判断,现对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核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交易的正常履行不会对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产生负面影响。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决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