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孙文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董事长杨川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