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二、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金融监管机关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吴春岐 许艳华 徐宗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