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关于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3  六国化工(600470)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15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氮肥厂(车间)渣水工段灰水槽的维修作业过程中,外协单位操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事实详见《关于外协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公告号:2023-043)。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收到了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铜)应急罚﹝2023﹞危-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违法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力,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临时性检修和特殊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对承包商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拟对本公司做出罚款柒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整改情况

(一)公司已协助外协单位妥善处理好受害者家属的各项善后安抚工作。

(二)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事故现场警示教育,让全体员工认识到事故对企业、家庭及个人的伤害,认识到违章造成的惨痛后果。

(三)积极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通过邀请国家级安全技术团队围绕“安全基础、总图设计、消防应急、特殊作业、运行管理、工艺安全、设备安全、储运安全、电气安全、仪表安全”等方位内容开展全覆盖安全审计,并结合存在问题项按“定时限、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现场应急处置、定资金投入、定验收责任人”落实整改闭环。

(四)制定详实的生产装置复开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方式确保过程风险受控。2023年10月8日,公司收到铜陵横港化工园区管理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氮肥厂复开车请示的批复》(横政﹝2023﹞17号),同意氮肥厂复开车,氮肥厂按照要求于2023年10月8日开始平稳有序恢复生产(详见《关于公司氮肥厂(车间)装置复开车的公告》,公告号:2023-051)。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全事故停工停产共计22天(不包含年度例行停车检修时间),停工停产时间较短,仅占该装置年度实际生产天数(330天)的6.67%,本次事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影响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谨记此次事故教训,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