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公告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2月26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化工”、“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乙方”或“转让方”)与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电池科技”、“甲方”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铜化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26,0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给万华电池科技;铜化集团向万华电池科技转让六国化工5%股权完成后,铜化集团仍持有六国化工106,891,744股股份,占六国化工全部股份总数的20.49%。
2、万华电池科技、铜化集团及双方董、监、高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3、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4年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与万华电池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铜化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6,0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给万华电池,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44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5,795,200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圆整)。交易完成后,万华电池将持有六国化工 26,080,000股股份,占六国化工总股本的5.00%。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双方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将变动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 | 交易方 | 本次股权转让前 | 本次股权转让后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六国化工 | 铜化集团 | 132,971,744 | 25.49% | 106,891,744 | 20.49% |
万华电池科技 | 0 | 0 | 26,080,000 | 5.00% | |
合计 | 132,971,744 | 25.49% | 132,971,744 | 25.49% |
万华电池科技、铜化集团及双方董、监、高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公司名称: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2758号成立时间:1991年11月12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1511150245法定代表人:徐均生注册资本:185,526.3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化肥、农资(除危险品)、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及颜料产品生产与销售,矿山采选及矿产品销售,对化工行业投资、咨询,化工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铜化集团股权控制结构图
2、受让方
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C4LQ665B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3日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3号法定代表人:华卫琦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万华电池股权控制结构图: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的标的股份及价格
1、乙方同意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6,08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给甲方。
2、双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4.44元/股为每股单价,转让方以上述单价确定的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6,08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
3、标的股份的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格具体如下:乙方直接转让的上市公司 26,080,000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5,795,200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圆整)。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股份变更登记及其他付款条款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申请材料,在获取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后10个交易日内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受让方应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四)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转让方对受让方提名的1名董事选举投赞成票;目标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转让方对受让方提名的1名监事选举投赞成票。在付款完成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督促各自提名的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表决中促成上述公司治理目标约定的实现。
(五)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各自负责取得签署本协议所需的任何决议通过、审批、批准等法定程序。
四、本次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对公司影响
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完成,将有助于公司未来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最终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保持联系,了解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铜化集团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