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安徽六国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工作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工作。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51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