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华光环能(600475)公司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向参股公司国联财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使其满足审慎监管的外部要求,同时有利于及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平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国联财务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朱俊中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朱俊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晓平

耿成轩

李 激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