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7  华光环能(60047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3-06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预计公司增加为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燃机”)、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院热电”)、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现改名为“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联热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现改名为“丰县丰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联热电”)授信及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为濮院热电与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通”)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52%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目前融资余额为7,478.97万元,租赁期限60个月。近日,公司与宁波金通签订了《企业担保书》,即本次公司为濮院热电向宁波金通提供合计金额为3,889.06万元的担保,在公司

2023年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范围内。

公司为徐联热电与宁波金通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51%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目前融资余额分别为4,062.35万元,租赁期限60个月。近日,公司与宁波金通签订了《企业担保书》,即本次公司为徐联热电向宁波金通提供合计金额为2,071.80万元的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宁波金通就濮院热电、徐联热电的《融资租赁合同》签署了2份《企业担保书》,主要条款如下:

甬金通租赁(2023)保字第39号:根据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的申请,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就承租人与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甬金通租赁(2021)回字第34号)及其所有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贵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甬金通租赁(2023)保字第43号:根据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的申请,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就承租人与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甬金通租赁(2020)回字第11号)及其所有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贵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人保证的责任范围和形式

1、本担保人全面确认贵公司与承租人订立的主合同。即本担保人不对主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2、本担保书的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贵公司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手续费、租赁保证金、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因利率变化而必须增加的款项。甬金通租赁(2023)保字第39号:主合同项下主债权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仟肆佰柒拾捌万玖仟陆佰玖拾柒元柒角壹分,本担保人承诺对上述主债权金额的52%,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捌拾玖万零陆佰肆拾贰元捌角壹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甬金通租赁(2023)保字第43号:主合同项下主债权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零陆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柒元整,本担保人承诺对上述主债权金额的51%,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零柒拾壹万柒仟玖佰陆拾叁元零柒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担保人保证,当承租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时,本担保人无条件地按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范围向贵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担保责任的履行

当承租人不能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贵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一切应付费用时,贵公司有权直接要求本担保人按照本担保书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担保书的保证效力

1、本担保是以贵公司及贵公司继承人、受让人或其他权利义务继受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担保。

2、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直至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贵公司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本担保人承诺:同意并接受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数量、价款、币种、利率、履行期限,以及承租人经贵公司同意转让部分或全部债务等的变更。

(四)生效条款

本担保书自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担保人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亦可使用电子签名、签章的方式签署本担保书,电子签名、签章与手写签字、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528.6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6%。其中,公司已累计为宁高燃机提供担保34,827.776万元,为中设国联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6,990万元,为濮院热电提供担保3,889.06万元,为徐联热电提供担保2,071.80万元,为高州燃机提供担保1,750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