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所回购股份将遵照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数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96,626,343 | 51.95 |
2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137,931,034 | 14.43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3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7,194,705 | 4.94 |
4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3,001,957 | 1.36 |
5 |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722,543 | 1.23 |
6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4,625,200 | 0.48 |
7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福年金保险 | 4,417,220 | 0.46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374,433 | 0.46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28,597 | 0.38 |
10 | 张振 | 2,853,900 | 0.30 |
注: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96,626,343 | 52.70 |
2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137,931,034 | 14.64 |
3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7,194,705 | 5.01 |
4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3,001,957 | 1.38 |
5 |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722,543 | 1.24 |
6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4,625,200 | 0.49 |
7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福年金保险 | 4,417,220 | 0.47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374,433 | 0.46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28,597 | 0.39 |
10 | 张振 | 2,853,900 | 0.30 |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