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行权期对应的标的股票(即2,999,3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权益不得行权,后续由公司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相应公司股票予以注销或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