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关于全资子公司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签订征
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杭萧”或“乙方”)近日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芜湖经开管委会”或“甲方”)签订了《关于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征收补偿协议》(简称“征收补偿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概述
根据芜湖市土地收储计划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规划建设需要,芜湖经开管委会对安徽杭萧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45号的土地和房产进行整体征收。为响应当地政府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甲乙双方就相关征收补偿事宜初步达成一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二、 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系政府事业单位
乙方: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2、甲方对乙方不动产(不动产证号: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213551号、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193714号、皖(2017)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213546号、皖(2020)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864717号)及未登记房屋4159.27平方米进行整体征收。
3、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安徽天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及安徽春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乙方房产、土地、设备及附属物和停产停业损失费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4、甲方给予乙方全部征收补偿费用不低于13,600万元(如征收补偿费用高于13,600万元,最终补偿结果以相关评估报告数据核算为准;如征收补偿费用低于13,600万元,则最终补偿结果以13,600万元为准)。
5、征收补偿费用分阶段支付,在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于2024年8月10日前支付乙方首笔补偿款5,000万元,后续按实际征收进程和双方约定支付。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为安徽公司与芜湖经开管委会之间签订,因相关评估报告尚未出具,所以征收补偿费用并未确定。就该征收事项,待相关评估报告出具后,将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组与安徽杭萧另行签订。安徽杭萧土地及房产本次被收储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流动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并预期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正面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具体征收事项尚需根据补偿费用金额预估对利润的影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关于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