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230,819.60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293,387,705.02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后,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848,706,987.64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368,966,1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9,997,714股后,共计2,358,968,43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563,895.26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65%,占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4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