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智勇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聘任总经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陈智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若光、邓超、周季平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