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事项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25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千金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4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