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5月20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为2023年。经分析公司财务数据、同行业数据和对标指标,2023年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已全面达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